
公告日期:2025-09-08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中国大唐总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 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厦) (二期)北座) 闸路1508号)
4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路 66 号 4 号楼) 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率高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整体仍然保持在高位,2022-2024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98%、70.53%和 70.50%。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会显著增加财务费用负担,加大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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