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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6:46:28 股吧网页版
243687: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Group Ltd.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商城路 618 号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39 号)注册通过。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为 6,377.15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00,719.90 万元(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品种一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2 个计
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二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 3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60%-2.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询价簿记,并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
(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2025〕27 号)来确定,并以本期债券上市公告披露为准。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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