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17:39:45 股吧网页版
243679: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18 号文同意注册,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

根据《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90亿元(含 3.90 亿元)。本期债券引入续期选择权,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结束,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
为人民币 3.9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2.14%,认购倍数为 3.62 倍。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规模合计为1.60亿元,认购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