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从事的保障房建设业务需要有较大的前期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本运作能力有较高要求。发行人在建项目较多,资本支出压力较大,一旦发行人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发行人将面临现金流较为紧张的风险,从而使得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偿付出现风险。
(二)近几年,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融资规模不断增加,发行人的总体负债总额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22,980,550.09 万元、25,267,621.59 万元、27,541,451.63 万元和 28,945,195.32 万
元。由于持续融资需求的存在,如果宏观经济、行业形势或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动,可能造成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和资金链紧张,从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54,183.45万元、1,475,344.77万元、1,931,801.92万元和1,863,402.2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之比分别为2.89%、4.08%、4.91%和4.54%,占比较小,主要是按协议结算的应收工程款,主要对象是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管理办公室等。考虑到该部分应收账款对手方为政府部门,此部分应收款回收风险不大,但一旦因外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发行人应收账款无法正常回收,将对发行人正常业务经营和现金流入产生不利影响。
(四)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635,681.56万元、1,819,791.78万元、1,951,831.13万元和1,812,359.8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6%、5.03%、4.96%和4.41%。其中,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款余额为109.12亿元,占当期其他应收款金额比例为60.21%。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其中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如果其他应收账款回收出现问题,将会对发行人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近年来,随着大量的委托代建项目实施和推进,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也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达2,965.13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5.84亿元,营业收入对全部有息债务暂无法实现全覆盖,存续期内对财政补贴、再融资等依赖性较高。若发行人不能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或融资渠道不畅,则会对发行人形成一定的偿债压力。
(六)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5,829,637.55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19%。发行人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金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投资性房地产易受市场变化影响,如果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金额持续为负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
动 产 生的 现 金 流量净 额 分别为-1,342,249.84万元 、 -1,122,632.51 万元、 -
1,060,180.09万元和-323,877.16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现净流出状态,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开展过程中,收回工程结算款与支付工程项目款存在时间性差异:发行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的推进支付工程项目款,而工程结算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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