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关于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25 住总
Y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5 住总 Y2 债券代码:243613.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25住总Y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25住总Y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发行人”、“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完成“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 住总 Y2”或“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为 3+N 年,票面利率为 2.28%。
本期债券监管银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为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磨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上述各监管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人承诺,债券存续期内,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债券募集资金。
二、 影响分析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监管银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本息。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25住总Y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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