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768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23 亿元(含 23 亿元)。
2、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未进行信
用评级。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485,664.32 万元(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711.71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区间为:1.60%-2.6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申购人应当同步发送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 文件,与《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本次申购要件。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
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
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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