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债券简称:25 杭城建 债券代码:243578.SH
债券简称:24 杭城建 债券代码:241866.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收到应诉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杭州
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涉及案件原告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被告一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逾期,原告请求被告一归还借款及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案
件一主债务本金 1,000 万元,案件二主债务本金 2,000 万元。针对发行人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
告》,国泰海通证券已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收到应诉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杭
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涉及案件原告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告一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逾期,原告请求被告一归还借款及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案件三主债务本金 2,000 万元,案件四主债务本金 2,000 万元。
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收到应诉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杭
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涉及案件原告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被告一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逾期,原告请求被告一归还借款及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五主债务本金 2,000 万元。
现就发行人 2025 年 9 月 18 日和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杭州市城市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情况披露如下:
(一)案件三
1、案件各方基本情况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案由
2024 年 6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 2,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原告与被告二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5 年 6 月 20 日出现本金逾期,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未归还本金,期内
利息已结清。
3、受理时间及审理机构
2025 年 9 月 5 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并适用普通程序独
任审理。
4、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贷款本金、罚息及律师费合计 20,265,166.67 元;判令被告二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案件四
1、案件各方基本情况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一: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案由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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