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大唐总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金小镇 B7 栋 4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大唐集团”)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283 号文同意注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10 年,以每 10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10 年);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为大唐 YK04,债券代码为 243571。
2、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3、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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