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711 号文核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5.60 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结束,实际发行 5.00 亿元,票面
利率为 2.73%,认购倍数为 2.08。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国信证券的关联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 0.70 亿元,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本期债券
不存在其他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获配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特此公告。
2025 8 20
2025 8 20
2025 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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