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6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711 号文同意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60 亿元,分期发行,本期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 5.00 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448.15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
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75 亿元(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00%-3.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8月 18 日(T-1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发行”之“(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或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
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须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金额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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