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763 号)。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一基础
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
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品种二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一及品种二发行规模之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
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2.07%;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2.2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面向专
业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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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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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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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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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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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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