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22-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250,166.57
万元、5,277,345.06 万元、5,125,284.85 万元和 961,375.99 万元。2022 年-2024 年,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构成是收费公路经营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86.63%、85.16 和 82.91%。2022 年以来,发行人的收入稳步提升,但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发行人业务收入的不确定性,后续可能面临一定的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二)2022-2024 年末及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 4,321.72
亿元、4,471.72 亿元、4,607.92 亿元和 4,654.72 亿元。发行人的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债务偿还压力。
(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32,204,242.67万元、32,253,957.56 万元、32,183,626.52 万元和 32,146,684.2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2.88%、51.13%、49.48%和 49.39%。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存在变现能力较弱风险。
(四)发行人所经营的行业涉及高速公路建设和项目建设领域,属于典型的重资产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已完工项目需要较长培育周期,投资回收期较长,公司主要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保持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因此财务杠杆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43%、76.05%、75.54%和 75.66%,资产负债率较高。如果后续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五)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168.11 亿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为 64.08%,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 262.00%,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路桥集团 PPP 项目中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对于发行人后续融资以及资产运用或将带来一定的风险,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
(六)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能否随总体物价水平及经营成本上升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省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如果收费标准在经营成本上升较大时不能及时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七)2022-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559,627.16 万元、-2,496,421.40 万元、-2,123,997.68 万元和-493,003.53 万元,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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