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2 18:16:24 股吧网页版
243548: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住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 529 号 B 座 24-25 层)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签署日期:2025 年 8 月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98 号)注册。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注册文件项下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本期债券分为两个
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
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及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发行额度均可互拨,无比例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约定情形下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本期债券设置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3、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信用评级。该等级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前,截
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1,584.34 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20 亿元(2022-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60%-2.20%,品种二的票面利
率询价区间为 1.70%-2.3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簿记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 T-1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山交 YK01”,债券代码为“243548.SH”;品种二
简称为“山交 YK02”,债券代码为“243549.SH”。专业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万
元(含 1,000.00 万元),超过 1,00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
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