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中国交建”)和其下属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国路桥”)
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成立。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1296号201室。本公司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
德胜门外大街85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航道疏浚,港口与航道建设工
程施工,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水土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勘察,矿产资源
开采,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海洋石油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港口经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等。
本集团母公司为中国交建,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中交集团”)。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人民币3,084,578,187元。经审视
本集团货币资金以及可用银行授信额度,董事认为本集团未来12个月内能全面履行
到期负债。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如下所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
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
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
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等)。
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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