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 88 号 801)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6 号”文件批复同意。
2、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625,231.7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8.33%。发行人 2022-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79.26 万元、21,415.05 万元和26,034.7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009.67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个基础期限为一个定价周期。
每个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延长一个定价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本期债券在发行人全额兑付时到期。
5、增信措施:无。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3%,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根
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
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
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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