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78.7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8 亿元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
发行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联席主承销商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78 号”文件注册通过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津城投”)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8.7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公司 2025 年 3 月末的净资产为 2,893.46 亿元(合
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71 亿元(2022-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8 亿元(含 10.8 亿元),其中品种一为 5 年
期;品种二为 7 年期。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发行”中“(六)配售”。
10、本期债券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
购。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
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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