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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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11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4〕1570号)。
根据《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7月14日结束,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建工KY16,债券代码:243318)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
面利率为1.85%,认购倍数为2.70,品种二(债券简称:建工KY17,债券代码:243319)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07%,认购倍数为1.67。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32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同时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6000万元;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000万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20000万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30000万元;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30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1000万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0000万元;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3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1000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3000万元。以上报价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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