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简称:国泰海通 股票代码:601211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二)(续发行)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
本期续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 32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续发行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评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其他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
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发行公告签署日:2025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泰海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643 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存量债
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1.75%,发
行规模 20 亿元,债券简称为“25GTHT04”,债券代码为“243291.SH”。
本期续发行债券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续发行)(以下简称“本期续发行债券”),债券期限、票面利率与存量债券保持不变。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 32 亿元),债券每张
面值为 100 元,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362.41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
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15.09 亿元、93.74 亿元和130.24 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3.02 亿元(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续发行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续发行债券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的续发行,同对应的存量债券合并交易、合并托管。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续发行债券合并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6、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价格申购区间为 98.870 元-101.461 元,最终发行
价格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申购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续发行债券的申购价格为全价价格,包含净价价格及应计利息,其中净价价格反映债
券的市场价值,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应计利息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期间产生的利息。投资者缴款金额为申购金额*发行价格/100
元。
7、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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