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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7:15:09 股吧网页版
243283: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专精特新)(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599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专精特新)(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40亿元(含 4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合并事项已于 2025年 3月 14日完
成交割。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前,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直接持有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直接持有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成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泰海通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2022年度至 2024年度及 2025年 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分别为-55.67 亿元、79.57 亿元、129.86 亿元和 23.25 亿元。2022 年度至 2024 年
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主要是由于前期业务投放的租金逐步收回,收回的租金大于业务投放的现金流出。

(三)发行人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3 月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20.56 亿元、21.52 亿元、19.61 亿元和 5.5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5.33 亿元、
16.07 亿元、15.13 亿元和 4.17 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板块,上述板块盈利能力与市场整体利率水平以及流动性状况紧密相关。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央行货币政策出现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的波动风险。

(四)租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用于租赁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除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外,银团借款、双边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与债务融资工具,致使融资租赁业务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普遍较高。2022 年末至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88%、83.59%、82.05%
和 81.84%。目前,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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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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