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6:45:09 股吧网页版
243243: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476 号”
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7.8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该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
过人民币 6.70 亿元(含人民币 6.70 亿元),期限为 3 年,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100 元/张。

2.本期债券简称:25 中科 K1,债券代码:243243。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
为 103.60 亿元(2025 年 3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61.9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6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5,105.91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868.58 万元、24,846.30 万元和 24,602.86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与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60%-2.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2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
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2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发行”之“(六)配售”。

9.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
人。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
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
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