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6 月 1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57 号”同意注册的批复。
2、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四川
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批文下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70.37 亿元(2025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77.3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0.7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0.58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89 亿元、0.34 亿元和 0.51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若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8、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在本期债券存续的首个周期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24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9、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3%-3.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T-1 日)15:00-18: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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