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楼) 区商城路 618 号) 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2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0 号)。发行人批文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本次批文项下债券发行总额在批文规模内。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注册文件项下第 3 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 23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发行期限为 3 年期。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24 年 12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5,893.95 亿元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105.79 亿元(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截至本发行公告签署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
4、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30%-2.3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以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簿记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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