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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8:41:47 股吧网页版
243144: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1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1985 号)。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的第三次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4 亿元(含 2.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649,837.5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487.69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各期债券一年利息。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T-1)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T-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 股合格证券账户(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及交易。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上交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送认购订单;在因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其他认购材料(以下简称《认购申请表》及附件资料),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建档系统中代位认购。其他投资者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交的《认购申请表》及附件资料,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建档系统中代位认购。

7、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认购方、认购规模、报价情况进行披露。

8、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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