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债券代码:243074.SH 债券简称:25 厦轨 01
债券代码:241641.SH 债券简称:24 厦轨 02
债券代码:241175.SH 债券简称:24 厦轨 01
债券代码:2480055.IB/271157.SH 债券简称:24 厦轨绿色债 02/G24 厦轨 2
债券代码:2480013.IB/271073.SH 债券简称:24 厦轨绿色债 01/G24 厦轨 1
债券代码:2380207.IB/270055.SH 债券简称:23 厦轨绿色债 01/G23 厦 01
债券代码:2280457.IB/184614.SH 债券简称:22 厦轨绿色债 03/G22 厦 03
债券代码:2280451.IB/184610.SH 债券简称:22 厦轨绿色债 02/G22 厦 02
债券代码:2280253.IB/184426.SH 债券简称:22 厦轨绿色债 01/G22 厦 01
债券代码:2180277.IB/152959.SH 债券简称:21 厦门轨道债 04/21 厦轨 04
债券代码:2180126.IB/152822.SH 债券简称:21 厦门轨道债 02/21 厦轨 02
债券代码:2180036.IB/152740.SH 债券简称:21 厦门轨道债 01/21 厦轨 01
债券代码:2080162.IB/152502.SH 债券简称:20 厦门轨道债 02/20 厦轨 02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第二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4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
诉讼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内容涉及发行人与原告红彤彤(中国)有限公司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
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收到了本案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案件材料【(2025)闽 02 行终 188 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收到司法文书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收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参加
诉讼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因征收补偿纠纷,红彤彤(中国)有限公司对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美林街道办事处提起行政诉讼,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发行人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作出(2024)闽 0211 行
初 163 号一审行政判决。红彤彤(中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厦门中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二)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一审原告/上诉人:红彤彤(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彤彤公司”)
一审被告/被上诉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美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美林街道办”)
一审第三人/被上诉人: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以下简称“同安区住交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发行人
(三)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由及诉讼标的:本案案由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纠纷,诉
讼标的为 104,766,679.28 元。
2、诉讼请求及理由
诉讼请求:原告红彤彤公司诉请被告美林街道办补偿原告宗地占用费、土地价值损失、设备损失、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损失、工程款及补助奖励损失、各项利息及诉讼费损失合计 104,766,679.28 元,并补偿前述补偿金额的利息损失,判令第三人同安区住交局、中建股份和发行人对前述诉讼请求承担共同补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及第三人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诉称被告经第三人同安区住交局委托,被告与第三人中建股份和发行人在与原告未达成一致的情况进行地铁市政隧道施工,因轨道施工横穿原告地块,受地铁保护区范围影响,原告无法使用案涉用地,因无法建设投产背负巨额债务,被告及第三人却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和赔偿。
3.一审判决情况
厦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