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8 16:05:51 股吧网页版
24305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债券代码:243053.SH 债券简称:25诚证0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二零二五年七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作为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申万宏源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行为的作为或不作为,申万宏源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名称

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243053.SH

债券简称 25 诚证 01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债券期限 3 年

票面利率 1.90%

付息日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7 年 6 月 10 日、2028 年 6 月 10 日

兑付日 2028 年 6 月 10 日

增信情况 无

二、重大事项

2025年7月1日,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修订的背景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调整公司章程的章节结构

将原“第六章股东及股东会”调整为两章,改为“第四章股东”、“第五章股东会”;将“公司党委”章节移至“股东会”章节之后;新增“第十一章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将原“第十六章修改章程”内容移至“附则”章节等。

2. 修改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监会的规定,删除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表述,将监事会的职权合并至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及《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党委、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进行了调整;按照监管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投资的具体类型和金额,并明确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及其披露、表决程序;根据《公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并设立职工董事;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将原“发展战略委员会”改名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将原“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改名为“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将原“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改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调整了上述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发行人披露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认为,此次发行人修订《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