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余额较高的风险。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44%、66.72%和 67.20%;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254.65 亿元、277.43 亿元和 272.90 亿元。发行人的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债券等刚性有息负债,资产负债率总体偏高,债务负担较重。如果发行人不能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适当的范围或有息负债持续增加,将可能限制公司进一步融资的空间,进而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 83.41 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31.59%,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四)应收款项回收及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分别为 151,186.58 万元、205,605.90 万元和 226,580.43 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4.16%、5.09%和 5.77%;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分别为 125,012.53 万元、129,644.04 万元和 127,192.2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3.44%、3.21%和 3.2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计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7.60%、8.30%和 9.01%。如果相关单位未来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收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其中,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对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66,171.91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73.34%,主要是由应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算款构成;发行人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如果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支付能力下降或提升不达预期,发行人应
收款项的回收将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近三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余额分别为 1,138,936.71 万元、1,210,337.78 万元和 934,239.46 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31.34%、29.98%和23.77%,占比较大。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发行人为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实施园区土地开发而产生的拆迁费用垫付款;但如果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支付能力下降或提升不达预期,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偿还时间将会较长,可能会给发行人的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风险。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其中,发行人接受管委会的委托,从事园区内的园区管理及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除园区管理及服务外,发行人形成的主要收入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南京市化工园区管委会筹措资金支付,存在关联交易;又因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实施园区土地开发与发行人产生代垫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未来如发行人关联交易政策出现变动,可能产生不公平交易、利润转移等行为,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全称为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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