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76 号文注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2025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簿记
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7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面向专
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告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此页以下无正文)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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