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 162 号 807 单元)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 100 亿元(含)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增信情况 无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 -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
区商城路 618 号) 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12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 示
1、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广州港”)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76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
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48.79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股东
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41 亿元(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
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3 年期。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1.50%-2.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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