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9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武汉市解放大道 558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中部崛起)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住所:中国(上海)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618 号) 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至 18 层 101)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14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1、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318 号)。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中部崛起)(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163.02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59 亿元(2022-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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