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华一路 111 号) 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
座) 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财务顾问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3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 8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646 号)。发行人批文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7 年4 月 1 日,本期债券缴款结束日不晚于批文到期日。本次批文项下债券发行总额在批文规模内。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注册
文件项下第 2 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019.16 亿元(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72 亿元(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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