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 2 号楼 101 室)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6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未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楼)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影响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最近三年,公司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273.28 万元、352,714.07 万元和-482,779.58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 2022 及 2023 年公司业务回款增多,最近一年主营业务资产净投放增加所致。若公司未来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未能如期回款,将给公司资金周转带来较大压力,不利于公司债务偿还。
(二)2025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公告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7,710,429.97 万元,负债为 5,459,729.20 万元,净资产为 2,250,700.77 万元,
2025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20,772.41 万元,净利润为 38,990.42 万元。
公司 2025 年 1-3 月生产经营正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条件。发行人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请专业机构投
资 者 参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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