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1800 号国华金融中心 26-28 层)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2025 年 5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118 号文)批复,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3、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0.09 亿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5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6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2.46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平均值)。根
据目前债券市场的发行情况,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2.00%-2.50%,以票面利率2.50%测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6、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设置第 3 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00%-2.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T-1 日)15:00-17:00 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T-1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下简称“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等申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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