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4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36,413,461.41 万元,
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41,162,792.81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82%,母公司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8.39%。2024 年 1-6 月,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为 11,348,137.64
万元,同比下降 4.26%。2024 年 1-6 月,发行人净利润为 313,566.98 万元,同比
下降 22.69%。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88 亿元(2021 年度、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63 亿元、43.44 亿
元和 48.5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项目投资需求增加导致资金需求量增长,如果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均有可能降低发行人获得外部融资的规模。若发行人无法持续获得外部融资,可能难以覆盖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依赖外部融资的风险。
(三)发行人部分下属子公司存在连续亏损的情况,尤其是项目公司因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时间长,而存在账面亏损的情况。部分下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差,导致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存在因盈利能力较差对偿债能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四)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32%、69.17%、69.73%和 69.82%。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影响发行人经营状况的重大事件,造成发行人融资、偿债能力下降,则有可能造成发行人资金链紧张,从而影响相关债务的偿付,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五)在国务院工作组指导下,四川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已完成对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并已按照程序将调查报告送审。2024 年
2 月 5 日,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发布《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责任追究情况公布》,其中载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董事长唐勇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正在审查调查中;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总工程师陈其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纪检监察机关对山洪灾害中存在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第 30 项所规定的限制条件。
(六)2024 年 5 月 23 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启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公告载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启高涉嫌严
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熊启高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该公告载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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