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69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联席主承销商: 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区商城路 618 号 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座 层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 华一路 111 号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经理层成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发行人已完成公司制改制,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名称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变更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5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发行人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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