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号),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 2015 年和 2016 年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8,000.00 万列作实收资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转为实收
资本后,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628,000.00 万元。
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预算〔2013〕116号),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 2021 年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3,000.00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022 年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5,0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666,000.00 万元。
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预算(2013)116号),本公司将 2019 年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00,000,000.00 元由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将 2022 年收到的安徽省国资委拨付的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8,800,000.00 元转为
实收资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676,880.00 万元。
根据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皖国资资本函
〔2024〕404 号《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省交控集团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同意本公司
将历年收到的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 119.45 亿元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 72.99 亿元、2024 年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8.188 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000.00 元,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T9QA0T,现任法定代表人:项小龙。公司总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 1666 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批准报出。
(四)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营业期限的信息。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 1993 年 4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未发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四)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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