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2
2025 4 22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4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2023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3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提示及说明。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随着发行人各方面业务的持续发展壮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有所增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81%、79.90%、79.79%及78.66%;
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9 倍、0.66 倍、0.79 倍及 1.08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47
倍、0.39 倍、0.47 倍及 0.69 倍。发行人负债规模较大,财务杠杆水平已处高位。未来几年,随着前期在建项目的陆续完工,部分项目将进入投资回收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将得以优化;但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以及新增景区项目的推进,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将持续增加,负债规模的增大,可能会对债务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2、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规模为 73.75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有息债务的比例为 23.85%,规模较大,发行人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若短期资金周转和偿债资金安排不到位,可能出现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3、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42,838.95 万元,占当期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4%和 22.22%。尽管发行人制订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且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正常,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小。但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恶化,偿还银行贷款出现困难,债权人会要求发行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4、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73,931.85 万元、
135,814.93 万元及 59,266.61 万元;发行人实现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278.49 万元、
1,085.60 万元及 1,968.01 万元;发行人取得投资收益分别为 14,607.56 万元、
8,543.40 万元及 18,118.81 万元。虽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自身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在利润结构中占据重要比例,加之发行人期间费用规模较大,对利润侵蚀程度较高,非经营性收益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贡献不确定性较大,若该部分收入波动较大,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
5、发行人金延安、丝绸之路风情城等在建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后续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同时,发行人现有的经营项目将定期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