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 69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97 号)。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票面
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5、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五、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次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直接认购,或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的除外。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1.40%-2.4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8日(T-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债券集中竞价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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