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 69 号)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签署日期:2025 年月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 2024年末净资产为 196.13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 5.74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289,422.96 万元、1,235,271.71 万元
及 1,211,713.7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42,133.15 万元、175,925.57 万元及 212,782.53 万
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总体保持良好,业务开展具备可持续性,航运业务贡献了主要的收入及利润。发行人航运业务主要系干散(杂)货、液货、件杂货等货物的长江、沿海运输,该类业务受到运力、运价、行业景气度等影响导致周期性较强。若未来因行业周期变化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收入及利润持续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89,422.96 万元、
1,235,271.71 万元及 1,211,713.75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42,133.15 万元、175,925.57
万元及 212,782.5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1,497,663.72 万元、1,317,804.79 万元及 1,271,882.4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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