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2
债券代码:242796.SH 债券简称:25 桂北 Y3
债券代码:242797.SH 债券简称:25 桂北 Y4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 11 号北部湾大厦)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
大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4 月 22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5年 1 月 2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92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
2、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与品种二双向互拨,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7、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1.90%-2.9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20%-3.2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T-1 日)15:00-18:00 向网下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