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93.73 亿元、92.95 亿元和92.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16亿元、23.27亿元和11.4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3.69亿元、40.95亿元和37.17亿元,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过度投资扩张、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二)截至 2022-2024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333.31 亿元、
316.85 亿元和 320.57 亿元,其中短期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177.88 亿元、148.50
亿元和 79.52 亿元,占当期末有息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3.37%、46.87%和 24.81%,报告期各期末逐年下降,主要系偿还到期债务及以中长期债务进行置换所致。截至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40、0.35和 0.54,速动比率分别为0.34、0.28和0.46。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波动趋势,2023末较 202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降低,主要系偿还到期债务所致,2024年末较2023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高,主要系偿还外币短期债务所致。公司报告期内结合资金市场流动性情况,动态调整债务结构,以降低资金成本。公
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已批准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不超过 104.79 亿港
元以置换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的短期过桥贷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境内中长期人民币贷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增资和贷款置换102.94 亿港币。公司报告期内致力于根据自身需求及外部资金环境持续调整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对外融资渠道,并采取措施促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稳定增长,满足到期债务偿还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有效控制短期有息债务规模,公司的偿债能力将受损,带来一定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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