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号)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70.00亿元(含70.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含25.0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
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号滨江金融中心 T2栋(B座)26层)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监事会尚在成立阶段,相关人员尚未到位。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承销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发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有权立即停止相关发行工作,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同时,发行人已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上述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宣讲,承诺并保证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上述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
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21-2023年末及2024 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07%、88.73%、89.26%和89.62%;子公司财信证券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属于非自有负债,在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38%、86.51%、87.35%和87.45%。2022年度,发行人增持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0.53%并对其实施控制,从而在2022年度将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高负债经营企业,资产、负债规模较大,导致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较快。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2,593.29万元、1,287,900.34万元、-518,931.70万元和207,897.7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可能会对正常经营资金周转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