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57号)。
根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4月21日结束,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5首钢K3,代码:242743.SH)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02%,认购倍数为1.8933;品种二(债券简称:25首钢K4,代码:242744.SH)实际发行规模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08%,认购倍数为1.91。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参与认购59,000万元,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参与认购31,000万元;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13,000万元;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参与认购35,000万元;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15,000万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建投
银河
中泰
中金
中信
首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