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调整缴款时间的公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357 号)。
根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2 个交易
日,即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
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 17 点前
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因部分投资者履行程序的原因,经主承销商、发行人及投资人协
商一致,现将缴款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17 点。获得配售的
专业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 17 点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调整缴款时间的公告》之盖章页)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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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调整缴款时间的公告》之
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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