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盐城东方集团、东方集团)
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8 月 5 日出资设立,取得盐城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91752047098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 年
第 9 号文,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投资人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盐城
市人民政府,目前注册资本为 950,000.00 万元。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
大道南路 5 号 6 幢;法定代表人:王旭东。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
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土地开发、整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除砂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如下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取得方式
盐城东轩资产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江苏兴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或其他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不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盐城东方星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六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
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份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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