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949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1.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含16.5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3月20日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50亿元,票面利率为2.27%,认购倍数为2.26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情况如下:发行人的关联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7,000.00 万元,获配 31,000.00 万元。上述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债券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本期债券 39,000.00 万元,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本期债券 10,000.00 万元。上述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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