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债券代码:242541.SH 债券简称:广汽资 K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撤销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的“广汽资K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黄卓 男 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按照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刘祥能等职务任免的函》(广汽集团函〔2025〕135号),经研究决定,黄卓不再担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不再设监事,不涉及新聘任人员。相关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更已经有权机构决策,履行了必要程序。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撤销监事事项系公司正常架构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既有董事会决议等决议文件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汽资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
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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