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6:57:48 股吧网页版
2425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债券代码:242541.SH 债券简称:广汽资 K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发行的“广汽资K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了《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董事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任免安排及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席忠民免职的函》(广汽集团函[2025]33号),经研究,决定:席忠民不再担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刘祥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广汽集团函[2025]121号),经研究决定,委派:刘祥能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劲松、刘东灵、黄卓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郁俊不再担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刘嘉铭、卫海岗不再担任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

(二)新聘人员简历情况

刘祥能,男,197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历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部长,广汽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郭劲松,男,1978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历任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员、系长、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科长、制造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本部本部长。

刘东灵,男,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历任广州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代表、金融证券部部长。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与金融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黄卓,男,198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广州分所助理经理、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驻广汽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财务总监、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风险控制部副部长、职工监事、合规本部副本部长。现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本部本部长、审计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任免,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汽资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