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债券代码:102584005.IB 债券简称:25 川投能源 MTN004
债券代码:102582599.IB 债券简称:25 川投能源 MTN003
债券代码:102581756.IB 债券简称:25 川投能源 MTN001
债券代码:102581874.IB 债券简称:25 川投能源 MTN002
债券代码:242527.SH 债券简称:25CTNYK2
债券代码:242414.SH 债券简称:25CTNYK1
债券代码:241197.SH 债券简称:24CTNY01
债券代码:102481521.IB 债券简称:24 川投能源 MTN001
债券代码:102281096.IB 债券简称:22 川投能源 MTN001
债券代码:132100077.IB 债券简称:21 川投能源 GN001(碳中和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于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十 一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1. 删除章程及其附件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2. 完善股东和股东会相关制度,在第四章新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由 3%调整为 1%以上;
3. 完善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第六章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4. 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删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职权并改由董事会行使;
5. 将章程及其附件中“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统一改为“过半数”,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将数字统一为中文表述。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5 1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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