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4 16:32:49 股吧网页版
2425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债券代码:243526.SH 债券简称:25 红证 04
债券代码:242522.SH 债券简称:25 红证 03
债券代码:242434.SH 债券简称:25 红证 02
债券代码:242433.SH 债券简称:25 红证 01
债券代码:242084.SH 债券简称:24 红塔 01
债券代码:115388.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5
债券代码:138875.SH 债券简称:23 红塔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转让资产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九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受托管理协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根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发行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3 红塔 01、23 红塔 05、24 红塔 01、25 红证
01、25 红证 02、25 红证 03、25 红证 04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一、重大事项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盘活内部闲置资产,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所拥有的 6 处房屋,房屋权属证明所载建筑面积合计 14,197.57 平方米。该事项前
期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2024-014),截至原评估报告过期日,前述拟处置资产尚未挂牌交易。现因原评估报告已过期,公司重新组织评估并审议后再次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81254 号),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于评
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账面净值为 2,912.8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6,279.19 万
元(含增值税),增值率为 802.17%。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________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昆明华域大厦 3-4 层房产;上海田林东路营业部用房;
交易标的名称 上海横滨路 123 弄 1 号 2304 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