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企业注册地。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者职能的国有企业, 1990 年12 月正式成立。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狮山桥西堍,通信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锦峰大厦 A 座 23 楼。
2.历史沿革
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1993 年 12 月 22 日,经苏州市人民
政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及苏州市苏州新区财政税务局审核,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
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 1.50 亿元。1998 年 3 月 26 日,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 5 亿元。2003 年 7 月 30 日,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以苏高新管[2003]197 号“关于同意增加苏高新集团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到人民币 10 亿元。2004 年 11 月 2 日,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苏高新管[2004]304 号“关于同意增加苏高新集团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到人民币 20 亿元。2006 年 12 月 26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办文单请字[2006]508 号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26 亿元。2008 年 6
月 26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08]211 号“关于同意以实物资产增加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380,940.89 万元。2008 年 9 月 9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
[2008]286 号“关于同意以现金方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390,469.505 万元。2009 年 4 月 27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09]122 号“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405,469.505 万元。2010 年8 月 5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10]278 号文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到 435,469.505 万元。2011 年 12 月 1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苏高新管[2011]386 号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535,469.505 万元。2012 年12 月 23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12]336 号文件“高新
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到 544,469.505 万元。2013 年 12 月 19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13]290 号文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594,469.505 万元。2014 年 1 月 28
日,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高新管[2014]17 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方式将注
册资本增至 644,469.505 万元。2014 年 9 月 23 日,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苏高新[2014]159 号“关于向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增资的批复”及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693,649.201232 万元。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
府苏高新管[2018]260 号“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同意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批复”规定,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将企业名称更名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公司的出资人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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